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發展與監管“兩手抓”,印發實施《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積極探索剛柔并濟的金融科技創新試錯容錯機制和包容審慎的新型監管工具,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在10省市組織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取得顯著成效,切實增強了金融業科技應用水平和風險技防能力,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務質量和監管效能。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金融科技彰顯硬核實力,在支持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4月16日出版的《中國金融》刊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署名文章《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探索與實踐》。
近年來,我國深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科技創新作為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重要支撐。在金融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創新引領、科技驅動發揮著巨大作用,形成了金融科技“千帆競發、創新者勝”的發展態勢。與此同時,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如何在鼓勵創新的同時維護金融安全,給監管部門帶來極大挑戰。人民銀行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發展與監管“兩手抓”,在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落地實施的同時,加強金融科技監管頂層設計,探索建立包容審慎的金融科技創新試錯容錯機制,著力打造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不斷提升監管專業性、統一性和穿透性,推動金融科技在守正、安全、普惠、開放的道路上行穩致遠。
新型創新監管工具的設計理念
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困局,提高監管適用性。在金融科技時代,金融服務更多元、業務邊界更模糊、風險形勢更嚴峻,金融監管效能面臨新挑戰,傳統創新監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出現“失靈”。監管部門迫切需要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既鼓勵從業機構主動創新,又能及時發現并規避創新缺陷與風險隱患。人民銀行打造新型創新監管工具,就是要處理好安全與創新的關系,針對我國百花齊放的金融科技創新形勢,探索出一條既能守住安全底線、又能包容合理創新、高度適配我國國情的金融科技監管之路,有效破解創新監管面臨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困局,規范和引導金融科技健康有序發展。
摒棄“一刀切”簡單模式,增強監管包容性。從歷史經驗看,適當的監管力度是發揮金融監管效能的關鍵。監管力度過小容易導致大量欺詐產品涌入市場,進而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力度過大則容易導致從業機構合規成本過高,從而降低創新活力。因此,新型創新監管工具選擇什么樣的監管力度,是監管部門考量的重要因素。在設計之初,人民銀行就秉持包容理念,主動摒棄“一刀切”模式,積極探索更具引導性、啟發性和激勵性的新型柔性監管方法,建立剛柔并濟、富有彈性的創新試錯容錯機制,增強監管部門、創新主體、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動,打造符合新事物內在發展規律的監管模式,營造包容的金融科技創新環境。
引入“多元聯動”公眾監督機制,提升監管有效性。我國金融機構數量眾多、服務創新方興未艾,傳統“政府監管+機構自治”模式面臨較大挑戰。引入更多外部力量參與監督是優化創新監管模式的有效手段。廣大社會公眾是金融產品的最終服務對象,他們對創新應用的安全性與便利性更有發言權。為此,新型創新監管工具引入了公眾監督機制,充分發揮不同社會主體作用,讓金融消費者深入了解創新產品功能實質、潛在風險和補償措施,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新聞媒體發揮社會“雷達”作用,對創新產品安全性、合規性和合法性進行監督;讓第三方專業力量參與事前把關,全面評估安全防護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讓行業組織強化自律約束作用,更好地支撐新型監管工具運行。這些多元聯動的公眾監督機制,有助于構建協同共治的風險防控治理體系,提升創新監管有效性。
設置創新應用“剛性門檻”,強調監管審慎性。金融科技發展不能走互聯網金融的老路,既要重視柔性監管,也要重視審慎監管。科技驅動的金融創新在一定程度上是向未知領域探索的活動,面臨不確定性因素,風險與變數如影隨形,一旦忽視風險很可能釀成大錯。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的教訓深刻表明,一味神化信息技術非但不能促使金融服務創新發展,反而會使金融市場魚龍混雜、金融產品良莠不齊,給金融穩定帶來巨大挑戰。為此,新型創新監管工具強調審慎監管,力求設置剛性的門檻。從金融角度來說,堅持金融科技的本質是金融,嚴格落實金融持牌經營原則,嚴防打著“金融科技”的旗號從事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科技角度來說,明確風險底線和安全標準,建立風險動態監測感知、高效處置的風控體系,才能保障真正有價值的科技新成果得到充分測試和迭代完善,最終為金融創新注入科技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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