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的加密貨幣法規一直不明確,雖然討論不斷但都沒有進一步行動。2020年3月16日,俄羅斯中央銀行法務部主管Alexey Guznoy在接受當地新聞社Interfax的采訪時稱,該國主要但尚未最終確定的加密貨幣法案《關于數字金融資產(On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將禁止發行和流通加密貨幣。
法案背景:俄羅斯財政部于2018年1月25日首次提出了《關于數字金融資產》法案,將加密貨幣和代幣定義為數字金融資產,僅允許被授權的加密貨幣交易運營商進行交易,并為首次代幣發行(ICO)建立“了解您的客戶(KYC)”法規。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Anatoly Aksakov領導的一眾俄羅斯杜馬代表于2018年3月16日向國家杜馬提交了有關加密貨幣和首次代幣發行(ICO)的聯邦法律草案《關于數字金融資產》。
加密貨幣發行和流通在該國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雖然原始法案《關于數字金融資產》明確規定,加密貨幣交易在俄羅斯是被允許的,但修改后的法案將禁止除持有外的幾乎所有與加密貨幣相關的一切活動。
Guznoy表示,即將出臺的法案將明確禁止發行和流通加密貨幣,并將對違反該法律的行為處以罰款?!皬慕鹑诎踩拖M者保護的角度出發,發行的合法化和促進加密貨幣的流通將導致不必要風險。因此,該法案明確禁止發行和流通加密貨幣,并為此規定了法律責任和規則。”
俄羅斯中央銀行可能無法監管比特幣交易
Guznoy除了聲稱法案將禁止俄羅斯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資產外,沒有對法案內容進一步說明。當被問及俄羅斯中央銀行是否會禁止居民將加密貨幣轉換為當地法定貨幣、俄羅斯盧布或外幣時,Guznoy沒有給出直接答案。相反,重申了立場,央行反對機構發行加密貨幣,但無法對比特幣的交易施加某些限制,因為 “如果持有比特幣的人在沒有禁止交易的司法管轄區中完成交易,我們不可能對這種情況進行監管?!?/P>
法案于2018年1月首次提出后多次延期
《關于數字金融資產》法案在2018年1月首次提出,俄羅斯總統普京于2019年2月27日根據聯邦大會的指示下達通過《關于數字金融資產》法案的最后期限,但該法案至今尚未完成。雖然俄羅斯財政部一直在試圖使加密貨幣合法化,但俄羅斯中央銀行顯然一直在努力完全禁止俄羅斯人合法使用加密貨幣。
2020年2月,俄羅斯中央銀行發布了監控可疑交易的規則,將任何與加密相關的交易歸類為潛在的洗錢風險。另外,在禁止地方實體發行數字資產的同時,俄羅斯中央銀行一直在考慮發布央行數字貨幣。2019年12月,行長Elvira Nabiullina表示正在探索發行數字盧布的可能性。
Interfax部分采訪內容翻譯:
2018年,《數字金融資產(CFA)》法案一讀通過,修改后的法案內容發生了重要變化。俄羅斯銀行法務部主管Alexei Guznoy在接受Interfax采訪時介紹,俄羅斯當局對加密貨幣流通達成的共識,以及《關于數字金融資產》法案添加了哪些新條款和要求。
問題一:你們一直在準備對《關于數字金融資產》修正法案進行二讀,法案進行了哪些條款更改?代表們提出的最新版本建議,經中央銀行批準,允許在私有鏈和公有鏈上使用加密貨幣?,F在對此的討論進行到哪一階段?
Guznoy回應:該法案于2018年一讀通過,該法案更傾向于數字資產的定義,幾乎不包括流通規則。我們已完成了2019年秋季對法案文本修訂的工作。
主要討論焦點是,是否有必要在監管范圍中包括數字貨幣?,F在法案內容中包括哪些范圍?首先,確定數字金融資產的定義,是一種數字權利,與貨幣義務以及與證券流通產生的索償相關。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設計與無紙化證券相似,因為它們都是法律實體和經濟實體的電子形式。證券與數字金融資產的區別在會計和流通方式上。第二個大問題是分布式賬本的定義,是一個獨立的原始信息系統,可在分布式賬本中訪問和記錄數字金融資產。
對于我們而言,重要的是,數字金融資產不應與現有監管對象重疊。該法案通過定義建立區分標準,將數字金融資產與證券、非現金基金區分開。
該法案還定義了信息系統運營商和交易所運營商組織、發行和流通數字金融資產的基礎架構,以及對這些機構及其管理者的要求。例如,信息系統操作員必須具有開發和維護用于產生數字金融資產的信息系統基礎結構的實際能力。數字金融資產交易所的經營者必須有一定的財務實力,其法人實體的凈資產不得少于5000萬盧布。該法案還指出了兩類運營商的主體責任,特別是在信息安全、內部控制系統、向計劃發行數字金融資產的人員提供的服務,以及向進行資產交易的人員提供的服務等方面。
此文由 中國比特幣官網 編輯,未經允許不得轉載?。?a href="http://m.huohuxiazai.com/">首頁 > 比特幣新聞 » 俄羅斯《數字金融資產》修改法案可能禁止加密貨幣發行和流通